可更加讽刺的是,李存勖的“汉光武”好歹做了四年时间,而刘知远
可更加讽刺的是,李存勖的“汉光武”好歹做了四年时间,而刘知远这个“汉光武”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数清汴梁城有多少街道巷子,半年后就咽气了。
人头落地,血流成河
——史上最残暴的后汉政权
历史上有两个后汉:一个是刘秀建立的汉朝政权,史家也称“后汉”,如范晔的《后汉书》;另一个就是刘知远几乎是白捡来的汉朝政权,宋人也称“后汉”。两个后汉相比,刘秀的帝国远比他的冒牌子孙刘知远的帝国伟大得多,仅国祚,东汉就福延一百九十六年,而刘知远的大汉帝国则成为历史上国祚最短的正统政权,掐头去尾,五代后汉只存在了四年。一眨眼,后汉帝国建立了。再一眨眼,后汉帝国突然就没了。
后汉政权(以下皆指五代后汉)为什么只存在了短短四年,原因很复杂,但用时任判司天监事的王处讷的话来说,“第以高祖(刘知远)得位之后,多报仇杀人及夷人之族,结怨天下,所以运祚不长”。
换言之,后汉之亡,归结于一个原因——杀人如麻!
后汉政权的杀人传统,自然是源于他们的高祖皇帝刘知远。刘知远在政治上非常成熟,特别是在晋亡之后争取晋朝人心上,刘知远做得非常漂亮,但这并不影响刘知远举起他的屠刀。早在李从厚逃奔石敬瑭时,刘知远就体现了他凶狠好杀的性格,杀光了李从厚的侍卫,虽然在这件事上,李从厚也有一定责任。而石敬瑭与张敬达大战晋安寨时,有一千多名唐军投降石敬瑭,石敬瑭打算把这些人编入亲卫部队,刘知远就以这些降兵有可能再次归唐为由,劝石敬瑭杀掉了这些人。“帝尽杀之”,一个“尽”字,鲜血淋漓。
刘知远做事手段非常刚狠,在石敬瑭初定洛阳时,刘知远负责城中治安工作,虽然此时他没有杀人,但从“(士民)无敢犯(刘知远之)令”来看,刘知远是没少挥舞大棒子的。刘知远向来崇尚暴力哲学,我说不服你,但我可以打死你!
晋朝宰相冯道和李内崧因为受石敬瑭逼迫,不得不吹捧大贪官杜重威,石敬瑭借此让杜重威取代了刘知远的都指挥使职务,刘知远恨透了冯、李二人。等到他继位后,因为冯道官场地位太高,刘知远不敢轻举妄动,但也没收了冯道的全部家产。对李崧,刘知远下手更是狠毒。刘知远先把李崧的家产全部转送给他麾下杀星苏逢吉,然后又纵容苏逢吉构陷李崧暗中勾连契丹,杀光了李崧家族,“举家遇害,少长悉尸于市,人士冤之”。
李崧多少还算得罪过刘知远,但没有得罪刘知远却因为阻碍刘知远发财的,照杀不误,比如唐明宗李嗣源的幼子李从益。李从益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刘知远的事情,仅仅因为契丹人撤出中原时,契丹大将萧翰诈称契丹皇帝有命,让李从益“权知南朝军国事”,然后拔脚溜之。李从益只是一个被人摆布的傀儡,刘知远废掉软禁也就行了,他却暗中派马仔逼死了李从益和他的养母花见羞。当时舆论对李从益的死大呼冤枉,但刘知远却只管杀人,谁影响到我的利益,谁就得死!
有什么样的老大就有什么样的狗腿子,刘知远杀人上瘾,他手下那伙文武将相个个都是杀人变态狂。后汉最著名的一文一武两个杀人狂,文者苏逢吉,武者史弘肇。
苏逢吉其实也是个半吊子文人,他的父亲苏悦是个酒鬼,曾经在刘知远麾下任职,便把儿子苏逢吉推荐了刘知远,甚见信用,“(别人很难见到刘知远)逢吉日侍左右”,从此飞黄腾达。而刘知远信用苏逢吉,除了苏逢吉稍通文墨外,主要还是二人投脾气。刘知远为人“严毅”,而苏逢吉“深文好杀”,自然臭味相投。
苏逢吉酷爱杀人,在太原时就已沾满了别人的鲜血。当时苏逢吉主管太原的司法工作,太原监狱人满为患,刘知远让苏逢吉清理监狱。清理监狱?这个简单,杀光就是了!“逢吉尽杀禁囚以报。”监狱里关着多少囚犯,史无记载,但以太原城的人口规模,至少也有数百名囚犯。苏逢吉一声令下,监狱里滚满了人头……
等到刘知远坐天下后,苏逢吉依然主持司法,这几乎就成了天下盗贼们的灾难。苏逢吉治盗,还是那个简单逻辑——杀!杀!杀!具体做法就是连坐制度,一人犯法,九族和邻居都得死光光。苏逢吉甚至亲自起草以皇帝名义颁发的诏书,略云“应有贼盗,其本家及四邻同保人,并仰所在全族处斩”。因为这个制度过于酷烈,有些人非常反对,认为从来没有偷盗者诛灭九族的法律逻辑,更何况邻居与保人何罪?在舆论高压下,苏逢吉才极其不情愿地去了“全族”二字,但依然是全家坐斩。还有一个皿淋淋的例子,附在《旧五代史·苏逢吉传》中:郓州有个捕快头子张令柔,因为奉了朝廷颁发的新捕贼制度,“尽杀平阴县十七村民”。这个十七村民,显然不应该仅是十七个人,而是十七村民被控偷盗罪,十七村人的全家悉数被杀。而《新五代史·苏逢吉传》则说是“尽杀平阴县十七村民数百人”,可以印证确实是“杀全家”。
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。卫州刺史叶仁鲁为了巴结苏逢吉捞功,不管是贼是民,抓住就杀,甚至前往抓贼的百姓被叶仁鲁抓到,也被定为盗窃犯,进行惨无人道的虐杀。当时舆论对叶仁鲁的残暴千夫所指,但苏逢吉却认为叶仁鲁是天下第一捕快。既然朝廷认为杀人无罪,“由是天下因盗杀人滋滥”。